学校“以罚代管”的看点在哪儿? }LR/D
广西宜州市山谷高中,用缴纳罚款方式处分学生,忘关水龙头罚50元;课堂上玩手机罚100元...而这些款项由学校财务室直接收取。面对争议,校长振振有词地表示,“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,此举很有必要。因为学校也是‘执法部门’”。(5月8日封面) bs I4nh
稍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,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圣地,不是执法部门。什么是执法部门?从法律意义上讲,执法部门是指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行政规章授权执行国家法律的行政机关、社会组织、受委托的事业机关。具体而言,就是公安、工商、税务、质量技术、食品药品、劳动安全、环保等,这些具有执法资格的单位和部门才有罚款权力。 #VP%;P& |